恶俗
恶俗:来源于美国 保罗·福塞尔 教授的同名书籍。
这里简单的概括一下福塞尔教授对恶俗的定义:明知道是不好的事物,却执意地或者有目的地将其说成好的事物就是恶俗。比如,你在上班的路上遇到一坨狗屎,你只是缓缓地抬高了脚,轻而易举地躲了过去。对此你可能并不太在意,也或者你在心里默默的骂上一句:这谁真没素质。发生这样的事都太正常了。现在这坨狗屎只是一个糟糕的事物,并不是恶俗,因为他是真实存在的。但是此时你如果突然又觉得它很卡哇伊,像似一件艺术品遗落在路边,自己应该拿出手机拍张照片发个朋友圈,以供更多的人来欣赏。这时它就变成名副其实的恶俗了。
对于一个事物的评价都有事实评价和价值评价两个方面。
对同一个事物的事实评价都应该是趋于一致的,只所以还没有达到统一,是因为不同的人对事物的理解程度是不同的。比如一棵香菜,普通大众的认识是它只是一个小菜苗, 可以食用。美食鉴赏家认为它是美食的辅料,也是很好的食物点缀物。植物学家还知道它属于什么科,什么属等等。但是不管人们怎么认识,香菜都是客观存在的。不会随着人们的认识而改变。比如我认为香菜是一种动物,显然香菜不可能变成动物,而且很快就会有人出来反驳我。所以人们的事实评价可以被打上“对”或者“错”的标签。
但是价值评价不一样。每个人的价值取向都不一样。我认为香菜好吃,他认为香菜不好吃。我和他又是谁对谁错呢?显然价值评价是没有标准的,没有对与错,没有好与坏。
再回过头来看看,我就觉得路边的那坨狗屎是一件艺术品,这就是我的价值评价,这又有什么不可呢?如果单从价值判断,这确实是一个巨大的漏洞。我觉得还应该加上普遍价值判断。普遍价值判断是众人价值判断的统一,个人价值判断在普遍价值判断上波动。简单点说:个人价值判断不应该违背当下时代的公序良俗。
不过福塞尔教授在书中对恶俗的定义可没有这么多的限制。甚至苦涩的药上裹层糖衣都可以认为是恶俗。按照他的说法,在当下社会恶俗就太多了。现在直播间里歇斯底里般吼叫声简直能让教授直跳脚。不过为了追求一些利益,这些恶俗对于利益追求者又能算得了什么呢?
再来说一件更让人气的跳脚的事:2024年春节放假不包含除夕了。除夕,一个传承了几千年的习俗似乎要在我们的注视下慢慢地被打破了。这么重要的节日即使是先秦时代的奴隶应该也不需要工作了吧。还有一篇报道是这么写的:“2024年的放假安排充分考虑了各个节日的重要性和传统活动,给予了人们足够的休息和娱乐时间。这不仅有助于促进家庭和社会的和谐,也有利于弘扬中国的传统文化。”
一边说着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一边除夕不放假;一边伤害了人民感情,一边还说这是为了你好。你觉得这是恶俗吗?
你身边都还有哪些恶俗呢?